“走着瞧吧,早晚的事。它将迫使我们关门,除非我们真的有一个人造动物。想想看吧——一种已经绝迹的动物,可是又被复活了。从任何意义上来说,它都不是一个动物。它不能有任何权利。由于它早已绝迹,所以如果它还存在,那就只能是由我们造出来的。是我们把它造出来的,我们要申请专利,我们拥有它。它是一个完美无缺的实验台架。我们认为,恐龙体内的酶和激素跟哺乳动物系统内的一样。将来,药物实验可以成功地在小恐龙身上进行,就像我们现在在狗和鼠身上做的实验一样——这样做不必冒多大的法律方面的风险。”
罗西特摇摇头:“那是你的看法。”
“我知道。可是,杰夫,它们从根本上来说只是一种大蜥蜴而已。谁也不喜欢蜥蜴。它们跟那些有灵气的、会舔你的手、会使你伤感的狗不一样。蜥蜴没有人格。它们只是长了腿的蛇而已。”
罗西特又叹了口气。
“杰夫,我们现在所谈的是真正的自由。因为,现在所有跟活生生的动物有关的事情都与法律和道德密切相关。猎取大型动物的猎人不能打狮子或大象——这种动物,他们的祖父和父亲当年都打过,而且还站在旁边拍照留念。现在要想猎取它们,就得先填一大堆表格,申领许可证,缴纳许多费用——还有很沉重的负罪感。如今你不敢轻举妄动去打老虎,而且打了也不敢承认。在现在这个世界上,开枪打死一只老虎比开枪打死亲生父母的罪过还要严重。有人在替老虎吹喇叭抬轿子。试想一下:一个专门放养一些动物的狩猎区,也许在亚洲某个地方,有钱有势的阔佬们可以在自然环境中去猎霸王龙和三角龙。这将成为一个理想得令人难以置信的狩猎胜地。有多少猎人在墙上挂着麋鹿头的填塞标本?世界上多得很。可是有多少人能吹嘘说,他们的小酒吧上方挂着一只脾气乖戾的霸王龙的头呢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