紫玲:这个退婚是有点过分了吧!
万圣:你是不是女人啊!
紫玲:我当然是女人,但是上门退婚,确实有点过分了。
万圣:让你嫁给一个你不认识,不喜欢的人就不过分了?
清荷:我支持万圣,我也想嫁给自己喜欢的人。
高阳:我也一样!
榆木:娶妻如之何,必告父母……娶妻如之何,非媒不得。
秋雅:不待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,钻穴隙相窥,逾墙相从,则父母国人皆贱之。此乃国之大礼,岂容你们这些无知妇人胡说。
高阳:(大怒)你说谁是无知妇人,报上名来。
万圣:小哥哥说的真好,可以把地址给我吗?小女子想当面请教。
高雅:不方便!
万圣:藏头露尾之辈!
……
网上议论之声,越演越烈,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其中,有男有女,有老有少,声势浩荡,绝大多数人都是支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,以万圣,高阳为首的自由恋爱阵营勉强维持着阵脚。
张明轩将小说上传之后就不管了,昨晚写了不少够发几天的了,悠闲自在的跑到下面坊市之中吃火锅。
一个人坐在桌子前,吃的满嘴流油,头上热腾腾的冒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