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TKD-254 在线观看剧情介绍:第三节 科举制度与入仕
一、科举取士制度的确立
明代科举制度设于洪武初年,后废行十余年,洪武十七年(1384年)正式确立,嗣后历经百余年而臻完备。明太祖朱元璋以贫寒起家,在南征北战中,认识到人才致治和选举取士的重要性,一度非常重视荐举,除亲自征召名儒外,还令有司不次荐举。至正二十四年(1364年)敕令中书省文武兼收,老少兼用,然而有司滥举,庸人冒进现象时有发生。朱元璋即吴王位后不久,又诏设文武二科取士,但未能推行。洪武三年(1370年)天下初定,便正式诏令开科取士,从当年八月开始连试三年。于是京师和行省分别举行乡试。同时允许高丽、安南、占城等国士子,在本国自行乡试,一体选送贡赴京师。次年举行会试,接着明太祖在奉天殿亲自策问取中的新贡士,选取了以吴伯宗为首的120人。
科举初开,网罗到不少人才,但连试三年后,明太祖发现录取的大多是后生少年,缺乏行政经验,能以所学办好政事的很少,于是罢科举不用。洪武六年(1373年)重行荐举取士,明太祖敕谕吏部察举各色人才,以礼遣送京师,除授官职。洪武十三年(1380年)据吏部奏,全国各府州县荐举聪明正直、孝悌力田、贤良方正、文学才干之士860余人,送赴京师。洪武十五年(1382年)送赴京师的各类人才达3700余人。在停废科举期间,荐举成为选官的主要途径。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。从主观上来讲,明太祖对科举取士期望过高,甚至想使“中外文臣皆由科举而进,非科举者勿得与官”。客观上,科举连试三年,过于频繁,而学校教育尚未得到振兴,势必造成所取之人质量每况愈下。同时,学校考试内容本身有缺陷,范围窄,且以记诵为主,这也不利于人才的培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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